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优化营商环境,针对“企业评部门”(第三轮)评议反馈问题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,市科技局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,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人,现予以公布:
1.整改事项:聚焦“企业评部门”评议反馈问题,在局机关和局直属事业单位中组织开展自查自纠,重点排查在项目申报、平台建设、科技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“中梗阻”、不作为、乱决策等方面的问题,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,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措施,完成时限,签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承诺书。
完成时间:12月底前。
责任人:刘鸣
二、整改事项:认真学习贯彻《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(试行)》等文件,研究制定符合科技工作实际的防范措施,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、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为企业及其经营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。
完成时间:2023年3月底。
责任人:姜良友
三、整改事项: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,完善科技创新重大决策事前调研制度,制定2023年度科技创新重点调研计划,深入县区、企业、园区开展专题调研,广泛征集群众科技诉求,研究制定减轻企业和科研人员负担的具体举措,切实提升科技服务效能。
完成时间:2023年3月底。
责任人:陶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