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区(开发区)科技局,有关单位:
为加强全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,培养高水平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,按照《《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》(临科字〔2021〕60号)的有关要求,决定开展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(以下简称基地)申报、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、认定条件
市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在临沂市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,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职业培训资格和收费许可;
(二)经营范围包括技术转移培训业务,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有深刻认识理解,已开展较成功的技术转移人才 培养工作,具有丰富的技术转移培训经验,取得明显绩效;
(三)组织管理机制完善,培训机构健全,具备与技术转移培训相关的专门师资、场所、教材及设备;
(四)诚实守信,无不良经营记录。
二、申请材料
申请市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认定材料包括:
(一)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申报书;
(二)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;
(三)具备与技术转移培训相关的专门师资、场所、教材及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认定程序
1.申请机构填报《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申报书》,并附相关佐证材料,将纸质材料报送所在县区科技局。
2.县区科技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,符合条件的,由县区科技局报送市科技局。
3.市科技局按照“区域布局、突出绩效、注重潜力”的要求,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单位,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予以正式认定
四、其他事项
1.各县区科技局作为基地的业务主管单位,要加强对基地的申报、初审、认定、建设等管理服务,指导帮助其开展工作,确保取得预期绩效。
2.各县区应于2022年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(连同申报书电子版)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(府佑大厦a座2709房间)。
联系人:刘懿萱
联系电话:0539-7570028
附件: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申报书
临沂市科学技术局
2022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