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,市科技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,主动适应发展新形势,依法履职尽责,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
(一)依法全面履行职能。认真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,建立动态管理权责清单,目前,全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、行政处罚2项、行政检查1项、行政确认6项、其他权力4项,公共服务事项1项。以上事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和初审,其中,外国人来华许可等事项授权市行政审批局直接办理,市科技局承担监督责任,不存在承接落实不到位、擅自变更等情况。深入优化政务服务,2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网上政务大厅办理,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办理,1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大厅办公。
(二)科学制定科技创新政策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,2023年,新制定《临沂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管理办法》《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》等规范性文件6件,全部按照“三统一”管理要求送审备案。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自查清理工作,对违规、失效、到期文件,及时修订或废止,并按照“应上尽上”的原则将政策文件、政策事项、政策解读录入“沂i企”等平台。牵头制定了《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推动临沂市中试基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等7个政策文件,全部按程序通过了合法性审查、公平竞争审查。
(三)健全法治民主决策机制。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,对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坚持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,切实做到广泛讨论、集体决策、依纪依法,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主动把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,进一步强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。二是认真贯彻落实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和“互联网监管”。2023年,共组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1次,“互联网监管”抽查3次,均合格。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,制定《临沂市科技局法律顾问聘任考核管理办法》,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前征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。四是制定了《临沂市公职律师工作方案》和《临沂市公职律师管理办法》,进行公职律师设立备案。
(四)提高依法监管能力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,2023年共组织3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,行政执法人员达到7人。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,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,未经法制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,不得作出执法决定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,及时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、权限、执法依据、执法程序、执法结果、监督方式、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,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救济权、监督权,自觉接受公众监督。
(五)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。把信访、12345热线办理等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,在局网站设置“局长”信箱,公布了监督电话,畅通信访渠道,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。2023年共办理“12345”热线办理工单10件,回复率为100%,满意率为100%,至今无信访件。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,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情况,未发现行政违法事件和行为,行政处罚案件为零。
(六)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。通过市科技局网站,向社会主动公开科技局的职责权限、办事制度、办事依据等相关事项,在科技项目申报、科技经费使用等过程中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实行阳光作业,自觉接受党内监督、人大监督、民主监督、司法监督。2023年,共办理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32件,向纪委报送“三重一大”等重要事项31件,在局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技信息、科技政策、惠企信息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87条。
(七)加强法治学习和普法宣传。制定《2023年度市科技局领导班子学法计划》,采取网上学习、集中宣讲、分组讨论、测试答题等形式,重点组织学习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》及《宪法》《民法典》《科技进步法》《科普法》《国家安全法》《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决策的能力。2023年,共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、其他学法活动2次,组织会前学法6次;组织集中学法10次,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。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,以《宪法》《科技进步法》《科普法》等为重点,利用科技活动周、民法典宣传月、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,先后开展法治宣传14次,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。
二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把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,列入年度工作计划,与党建工作、科技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安排、同推进,确保法治建设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步骤推进。我本人作为党组书记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,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大任务亲自督导,共在局党组会、局办公会上研究依法行政工作4次。及时调整充实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形成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牵头揽总,分管副局长具体实施,各班子成员协同推进,各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。加强法治建设机构建设,由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具体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,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及专门的办公室、办公设备。
(二)争做学法用法模范。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,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大任务亲自督导,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,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,充分发挥好法治建设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,自觉为全局干部职工作当榜样作表率。强化重大决策项目中的法治保障,在制定《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时,重点听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有关情况的汇报,指导做好依法行政工作。
(三)压实主体责任。严格落实《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》,把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。带头组织局领导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,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,始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科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,切实提升全局法治建设水平。制定会前学法制度,每次召开局党组会、局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之前,集中组织开展法治学习活动。严格执行年度普法计划,制定普法责任清单,明确普法重点,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、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。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公开工作,每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网站上公布。
三、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
2023年,市科技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差距,主要表现在:法治教育培训还需深化,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,行政执法队伍还需加强,依法执政能力有待提升。下一步,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建立健全组织机制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情况,调整优化法治建设领导组织机构,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,围绕全局重点工作,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,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,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,创造良好的科技法治环境,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健康高效发展。
(二)加强法治队伍建设。加强科技管理人员教育培训,重点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、文书使用以及新形势下如何搞好执法监督等内容,不断提高其指导、协调、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。持续增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,认真做好新进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执法证申领工作。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建设,在计划招录或者遴选公务员时,重点招录法律专业人才。
(三)加强科技法治建设。开展科技立法调研,研究制定《临沂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》。制定2024年度普法学习计划,利用局网站、公众号、宣传栏及其他普法宣传载体,构建常态化多元普法宣传体系,重点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、民法典、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、科技创新政策的学习宣传。